2018年3月25日 星期日

房屋稅適度調回幅度  十位議員一同呼籲體恤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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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稅適度調回幅度  十位議員一同呼籲體恤民困

 

台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市議員陳秋萍、蔡旺詮、陳怡珍、林志聰、賴惠員、吳通龍、趙昆原、莊玉珠、林慶鎭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鑑於民生物資浮動,人民普遍感受生活大不易,攸關人民荷包的房屋稅調漲一案,應該適度調回漲幅,以舒緩壓迫感。郭信良等人建議比照台中市的作法採最低調幅40%,並且不予以追溯15年,以體恤民困,共度艱難。

 

郭信良指出,有關台南市民國90年7月以後的建物於民國105年適用1.67倍的稅率,追溯15年,此舉根本罔顧程序正義,同時大幅調漲形同突襲人民,以致人民生活財產受到嚴重衝突,已經破壞人民對政府之信賴保護原則,同時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權益不受侵害的立法意旨,也就是對於不利人民之事不可採取溯及既往之原則。

 

台南市府採取依3年平均數做為調漲依據,漲幅67%,為原來的1.67倍,並且回溯15年均適用調漲幅度,此一房屋稅舉措一出,引發各界議論紛紛。台南市務農人口仍占了大宗,跟其他以工商業為主的直轄市無法相提並論,相對一般市民收入也較低,乍接市府稅單只能縮衣節食以應付高額稅賦,實在不是有為政府應有之舉措,宜加以體恤才對。

 

蔡旺詮議員指出,民國83年12月公告的大法官釋字第369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147條與第187條內容有衝突(土地法第187條建築物為自住房屋時,免予徵稅)本應該檢討修正,然事過20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187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至盼賴清德院長接地氣提修正案,未來與立法院一同解決此法律爭議。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3年檢討房屋稅卻怠惰不施行,如今因為一紙中央公文指稱,30年未調漲,市府竟然一次調漲個夠,臺南市更是六都首創追溯15年課徵房屋稅,讓人民荷包大失血為之怨聲載道。

 

賴惠員強調,房屋稅繳款通知單於每年的四月二十日寄出,而依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財政部發佈解釋函令,變更已發佈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自發布日起獲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不過市府卻帶頭違法、一意孤行調漲。

 

郭信良、蔡旺詮、陳怡珍、陳秋萍、林志聰、賴惠員、吳通龍、趙昆原、莊玉珠、林慶鎭說,憲法保護人民權益不受侵害,不利當事人不可溯及原則,也就是說不利人民的事情不可以採取追溯原則,台南市房屋稅之調整應秉持此一精神,保護人民權益不受侵害。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的天花板限制以防止如雙北兩市兩倍的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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