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8.22
台南市議員賴惠員針對同選區國民黨籍蔡育輝議員今(22)日市政總質詢提及「民進黨一個議員,阮那一區一個姓賴的女生,不是議長喔!也有買地、也有買房子捏,我很懷疑說吼!ㄟ!耘非凡她有,會不會來疏通陳美伶放水,會不會啊?」之不實言論於本周五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
賴惠員表示議員身為代議士於議事廳問政應小心求證質詢依據具體原因事實,相對應向市政府提出建言,蔡議員所質詢土地開發內容涉及透過全台南電視直播管道散播未經求證且不實之言論,涉及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謫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且此言論並不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的免責條件,更不是一位稱職的代議士應有的作為。
賴惠員指出在總質詢過程李孟諺市長、都發局長莊德樑均依據相關檢調、行政法院之文書予以解釋,且該其所指建照使照都是依法申請,並無違反行政程序法之情事,也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更無蔡議員所指疏通、放水之原因事實。
賴惠員說請蔡議員應該深切反省之前許多不適當的舉措與言論,例如動手推教育局長的額頭行為、中華電信499檢舉辛苦的服務業、夢見孫中山、警消加給另立專戶撕裂夫妻互信的言論,輿論均給予譴責,其自身言行應更加謹慎,蔡議員應該不要再插手高思博的選舉事務,讓自己分身乏術,希望蔡議員未來能專注在議場,回歸過去的問政品質。
賴惠員強調面對無關市正確假問政之名行誹謗之實的行為,應以訟止謗,已經委由律師並蒐集證據將在本周五(24)下午一點三十分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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