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淑惠/南市訊》2018.09.18
本府說明如下
交通部鐵道局為辦理「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東區、北區用地取得,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於107年8月擬具土地徵收計畫書向內政部報請徵收,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訂於107年9月19日進行審議,待審議通過後,將由市府辦理徵收公告、通知及發放補償費等徵收作業。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無東移擴大徵收範圍,符合公益性、必要性及安全性
行政院98年9月9日核定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即係於現有軌東側以明挖覆蓋方式施做永久軌方案,市府配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自101年8月啟動公開展覽,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歷時4年餘審議,直至105年9月經內政部核定後公告發布實施。有關鐵路地下化路線、徵收範圍及環境影響評估等爭議,歷經監察院調查、環境影響評估行政訴訟等,已證實全案確無東移擴大徵收範圍、無違背環境影響評估法、無規避環評、無違反行政程序、無財團介入等情事。
東區、北區用地範圍內公有土地使用10.23541公頃,佔81.8%,私有土地2.27685公頃,佔18.2%,所取得之土地皆做為鐵路地下化使用,完工後開闢為1條25~40米南北向公園道,可有效紓解交通,廢除平交道,減少交通事故,縫合都市景觀,提升居住環境品質,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實屬公益性、必要性且具安全性。
持續與所有權人溝通,同意協議價購土地面積已過半
交通部鐵道局及市府自105年東區、北區都市計畫變更通過後,即積極與用地範圍內居民進行家戶拜訪說明、溝通,並舉辦多場公聽會。交通部鐵道局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舉辦多場協議價購會及持續與各所有權人個別進行協議價購,努力取得所有權人支持及同意,至107年9月10日止,東區協議價購取得私有土地面積1.037582公頃,已達用地面積65.2%;北區協議價購取得之私有土地面積0.467360公頃,已達用地面積68.19%。交通部鐵道局在核准徵收公告之前,仍將持續與所有權人進行協議價購。
市府全力照顧拆遷戶,提供專案照顧住宅及重建、整建機制
鐵路地下化是臺南市民期待多年的重大建設,市府全力照顧拆遷戶,專案提供照顧住宅以成本價(約每坪10萬5仟元)由受拆戶選購,且向臺灣銀行協調爭取低利貸款、全額貸款等優惠措施,並與交通部鐵道局協調採「先建後拆」方式,將照顧住宅先建築完成,讓申購受拆戶於入住後才拆除建物,以無縫接軌方式避免影響受拆戶居住權益。
照顧住宅現已竣工,目前符合申購照顧住宅之受拆戶計286戶,已有215戶申購選位(佔84%),迄今已有151戶完成交屋。市府對於可能遭到一併拆除戶,亦保留同樣有申購照顧住宅之權利,另對現階段尚未申購之受拆戶,仍受理申購照顧住宅。
市府對於土地因鐵路地下化協議價購及徵收後之剩餘土地後續利用,提供重建與整建機制,包括「就地整建」、「原地新建」、「合併新建」、「簡易都更」,以及截角調整與免騎樓地等配套作法,以維護受拆戶之權益。
對於因鐵路地下化計畫而受拆遷住戶之相關權益及補償,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市府責無旁貸將全力協助並爭取合法、最優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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