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 星期三

續約優於原約 市醫ROT 市民就醫和市府收入兩兼顧


《記者黃淑惠/南市訊》2018.09.12

 

有關今(12)日林燕祝議員對於台南市立醫院續約方案的不實指控,已嚴重傷害市府的名譽,議員將毫無關聯性的議題串在一起企圖混淆社會視聽實在不厚道。市府澄清,續約醫療救助金有保底2,650萬元的約定,不會因為總營收降低而影響到最基本的政府收入,可謂比原約更有保障此外本案於促參招商公告時委託經營範圍及招商要件,就沒有腫瘤大樓所以根本就與此議約無關,也無議員所謂讓利三億

 

市府回應說明表示,台南市立醫院的委託經營合約於今(107)630日屆滿,秀傳醫療社團法人依據原契約向市府遞送申請優先續約文件,經過營運績效評估認定符合續約資格,雙方於 107619日簽訂續約,續約經營期間9年。衛生局表示,續約方案均為全台南市民牟取最大利益來考量,議員毫無證據的指控,嚴重傷害市府名譽。

 

延續原約 未強制規定興建腫瘤大樓

其中,針對腫瘤大樓乙案,市府澄清原契約中未規定要興建腫瘤大樓,而是以鼓勵的性質定之,市長李孟諺也強調,續約本是要依照原合約的條款及精神,原合約中本就沒規定秀傳一定要興建腫瘤大樓,市府和秀傳醫療法人雙方於107616日完成簽約,均符合續約前之原約所要求之時程,以及促參法相關法規的規定,原招商公告並沒有納入腫瘤中心大樓興建案,議員硬把兩個事情扯在一起,毫無關聯,毫無證據,企圖混淆社會視聽,實不厚道。

 

續約權利金及醫療救助金 優於近年方案

事實上,經續約後的民間廠商依據契約繳交權利金(固定、變動)其計算亦是以醫院之總營收為基礎,與議員所舉例子「萬芳醫院」無異,且本契約明定權利金計算比例,權利金計算方式相較於近年來國內其他醫療設施委外營運案為優。另本契約加收醫療救助金係為推動本市醫療保健業務之用,萬芳醫院並未繳交該項金額。

 

議員所引為片面資料 市府已盡全力爭取最有利條件

市府表示,有關107912日議會林燕祝議員質詢時所引用的片面資料,僅是議約過程中的部分參考方案,並非雙方最後合意確定的續約條文及內容。市府亦無林議員主觀認定的圖利廠商情事,而是盡全力爭取到比原約更有利的契約條件,包括無形的市民就醫權益、醫療品質的敦促和提升、市立醫院永續經營及發展,有形的議約金額、未來醫院財產歸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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