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淑惠/南市訊》2018.09.12
有關今(12)日林燕祝議員對於台南市立醫院續約方案的不實指控,已嚴重傷害市府的名譽,議員將毫無關聯性的議題串在一起,企圖混淆社會視聽,實在不厚道。市府澄清,續約醫療救助金有保底2,650萬元的約定,不會因為總營收降低而影響到最基本的政府收入,可謂比原約更有保障。此外,本案於促參招商公告時委託經營範圍及招商要件,就沒有腫瘤大樓,所以根本就與此議約無關,也無議員所謂讓利三億。
市府回應說明表示,台南市立醫院的委託經營合約於今(107)年6月30日屆滿,秀傳醫療社團法人依據原契約向市府遞送申請優先續約文件,經過營運績效評估認定符合續約資格,雙方於 107年6月19日簽訂續約,續約經營期間9年。衛生局表示,續約方案均為全台南市民牟取最大利益來考量,議員毫無證據的指控,嚴重傷害市府名譽。
延續原約 未強制規定興建腫瘤大樓
其中,針對腫瘤大樓乙案,市府澄清原契約中未規定要興建腫瘤大樓,而是以鼓勵的性質定之,市長李孟諺也強調,續約本是要依照原合約的條款及精神,原合約中本就沒規定秀傳一定要興建腫瘤大樓,市府和秀傳醫療法人雙方於107年6月16日完成簽約,均符合續約前之原約所要求之時程,以及促參法相關法規的規定,原招商公告並沒有納入腫瘤中心大樓興建案,議員硬把兩個事情扯在一起,毫無關聯,毫無證據,企圖混淆社會視聽,實不厚道。
續約權利金及醫療救助金 優於近年方案
事實上,經續約後的民間廠商依據契約繳交權利金(固定、變動)其計算亦是以醫院之總營收為基礎,與議員所舉例子「萬芳醫院」無異,且本契約明定權利金計算比例,權利金計算方式相較於近年來國內其他醫療設施委外營運案為優。另本契約加收醫療救助金係為推動本市醫療保健業務之用,萬芳醫院並未繳交該項金額。
議員所引為片面資料 市府已盡全力爭取最有利條件
市府表示,有關107年9月12日議會林燕祝議員質詢時所引用的片面資料,僅是議約過程中的部分參考方案,並非雙方最後合意確定的續約條文及內容。市府亦無林議員主觀認定的圖利廠商情事,而是盡全力爭取到比原約更有利的契約條件,包括無形的市民就醫權益、醫療品質的敦促和提升、市立醫院永續經營及發展,有形的議約金額、未來醫院財產歸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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