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淑惠/南市訊)108.08.08
有關今日民眾在臉書上爆料,去年11月底本市某月子中心涉及虐嬰案件,經查社會局家防中心自事發後均未接獲通報,今(8)日知悉案件後已主動指派社工員進行調查,針對月子中心之照顧人員若有疑似不當對待兒少之行為,將依兒權法第49、97條裁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另該事件發生後,社會局至今均未接獲相關通報,後續也將依兒少權法第53條針對相關單位於知悉兒虐事件24小時內未進行責任通報部份進行調查,以釐清通報責任,若依法應通報而未通報者最高可處新台幣六萬元。
社會局特別呼籲,近來網路爆料平台普及,但透過個人臉書或社團等方式爆料,並非正常的通報管道,若熱心鄉民肉搜還可能將當事人個資置於風險中。社會局提醒民眾一旦發現疑似受虐兒,可撥打113保護專線進行通報,或線上透過『關懷e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進行通報,透過這些方式受理後通報者的身分資訊完全保密,同時也能保護受害人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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