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 星期三

「108學年度新修正教師法法制提升運作品質教師研習」

南市教師組織辦理第二場大型教師法研習  提升新修正教師法法制運作品質2020.09.23
(記者黃淑惠/南市訊)為因應教師法修訂,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臺南市教師會與臺南市教育局今日(23日)下午在崑山國小共同辦理「108學年度新修正教師法法制提升運作品質教師研習」,邀請全教會張旭政副秘書長擔任講師,吸引全市近百位學校教評會委員參加,藉由講師精準的法條說明及案例分析,讓與會之各校代表更加了解教評會在學校的法律定位、教評會委員所應負的權責,並釐清教評會委員的角色與任務。與會者表示,透過處理流程及實務分析交流,提供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評會於審議教師案件時,能正確運用新修正教師法相關法制,並兼顧程序與實質正義。
臺南市教師會及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於今年暑假期間辦理的幹部及學校支會長教育訓練,介紹「新修正教師法」及「學校教評會運作」獲得與會教師一致好評。因應教師法修訂,開學後各校需要依教師法新修訂之規定設置教評會,至今已接到十多所學校來訊邀請本會推派講師到校說明有關教師法修法後之正向管教、學生輔導管教等主題,顯見各校對新教師法的認識有非常迫切的需要。
長期關注教師法修法動態的講師張旭政副秘書長表示,全國教師會與各地方教師會合辦「108學年度新修正教師法法制提升運作品質教師研習」,期能協助各級學校教評會委員正確認知新修正教師法之規範變異與影響,以及學校未來審議教師聘任案件之相關法制程序應注意事項之專業知能之協助,另外,此次新修正之教師法正式將各直轄市、縣市置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審會)法制化,學校若有關教師教學不力等相關案件時,亦可送直轄市、縣市所設立之專審會進行調查、輔導,學校教評會委員應正確理解與執行相關法制程序,未來參與學校教評會審議工作時才能對個人權責範圍有所理解,於審議學校教師行為樣態時,方能兼顧程序與實質正義,做出正確的判斷。
臺南市教師會陳杉吉副理事長表示,臺南市教師會是教師法內明訂之教師組織不僅在教學專業方面提供專業成長的管道,更希望提昇教師法律知能,最重要的是透過研習培育種籽教師,藉此協助學校教評會之運作順暢,避免造成行政程序違誤。本會除陸續到校說明之外,也會再規畫大型研習邀請更多教師參加,幫助更多教師懂法知法。
臺南市教育局楊智雄主任秘書代表教育局出席致詞表示臺南市教師非常優秀,臺南市教師會是專業的教師組織,教育局和臺南市教師會共同辦理相關研習,讓更多教師可以認識新教師法,為教師專業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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