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 星期二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澄清稿110年6月22日有關COVID-19疫苗餘針說明


       (記者黃淑惠/衛生局訊)有關民眾近日於社群媒體貼文指出COVID-19疫苗餘針一事,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及特約診所皆規定COVID-19疫苗針劑必須做最有效的運用,同時也要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不能施打於不符合中央公告疫苗接種對象的族群。
       指揮中心於昨(21)日調整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將孕婦列入第六類,並新增第八類「65-74歲長者」、第九類「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及「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者」,以及第十類「50-64歲成人」;市府將不斷依疫苗存量增加施打對象,盡快讓全體市民都能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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