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淑惠/南市訊)108.09.17
臺南市99年12月25日改制升格,但因為「財政收支劃分法」仍未完成立法程序,且本市自有財源在6都中仍屬較低,109年度房屋稅減少約23億元,且中央補助計畫含前瞻計畫市配合款高達60億元,另尚需容納包含提高清潔隊員獎金致須增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2.6億元,及警消人事費因應中央人力政策致增加8.2億元,故總預算之籌編不得不採取各項緊縮政策以為因應,除檢討活動辦理及經費補助之效益性,另出國一律以改搭經濟艙為原則,並就原有之各項計畫及擬議之新興計畫加以檢討,以當年度能夠支付數額為基礎覈實編列,依施政輕重緩急排定優先順序,做好妥適安排,並堅守財政紀律,未大幅增加舉債,務求讓每一分錢發揮最大效益。
109年度臺南市總預算案,歲入編列946億8,043萬5千元,歲出編列1,005億8,043萬5千元,歲入歲出差短59億元,以舉借同額借款支應,其中歲出核列1,005億8,043萬5千元,較108年度預算862億5,874萬4千元,增加143億2,169萬1千元,其中市款增加67億2,727萬2千元,包含警消人事費、危險加成及勤務繁重加給等經費增加8億2,038萬7千元、農路改善經費增加1億2,000萬元、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增加2億6,000萬元、配合辦理中央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增加6億5,165萬4千元、中央補助計畫配合款增加30億9,763萬6千元、6 項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經費改由一般性補助款設算補助增加18億4,059萬2千元,另中央補助款包含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等共計增加74億3,641萬4千元。
本府為配合臺南市議會預計於108年9月23日召開第3屆第2次定期會程序委員會,已於108年9月16日將109年度總預算案提請市議會審議,市府也會全力爭取議會的支持,共同為臺南市的城市發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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