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

南市專審會完成首例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


2018.08.21《記者黃淑惠/台南訊》
臺南市教師會與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關注教師專業發展及不適任教師的處理,臺南市成立「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審會)」迄今已滿一年,亦已經處理完成一個案件的調查及輔導,藉由辦理幹部訓練,邀請曾擔任臺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賴月雲老師,講授「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的法理與實務」,希望幹部藉此課程,能提升相關知能。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推動成立專審會,教育部於106年6月28日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各地方政府應成立專審會,學校教評會可決議將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四款所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之教師移送專審會調查及輔導。以回應社會各界普遍關心學校內不適任教師處理問題,在兼顧學生受教權及教師權益保障之前提下,協助學校能夠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避免外界質疑學校內部處理及調查時的公正性,同時減輕學校行政之負擔。

     臺南市教師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現行學校碰到不適任教師出現時,或需要耗費大量人力和時間,或因為不了解程序而做白工,或相關人員因為處理案件而被告,使得許多學校不敢正視此問題。設立專審會後,應能減輕學校行政的負擔,並避免外界質疑學校內部處理和調查的公正性。目前,臺南市教育專業審查委員會第一個申請案已告一段落,期待該委員會往後能提供學校端幫助。

   侯俊良並說明,教師組織致力推動及維護教師專業發展,具備相當程度的專業性,專審會的組成代表,明訂教師組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這也是尊重專業的一種作法,日後臺南市教師會也將針對專審會運作機制舉辦研習,邀請學校端相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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