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

新北市新莊已出現2例本土登革熱病例,請醫療院所及民眾提高警覺! 

107年7月25日
    疾病管制署公布國內新增1例本土登革熱確定病例,衛生局擴大疫調發現之居住新北市新莊區瓊林里的50歲女性,7月14日起因發燒、肌肉痠痛症狀兩度就醫,經通報檢驗於7月17日確診;目前個案居家防蚊隔離中,同住接觸者均無疑似症狀。經衛生單位調查,本個案潛伏期間無出國史,其住家與疾管署7月10日確診之本土病例(新莊區學生)住家相距不到50公尺,且2人發病日間隔未超過14天,研判此為一起本土登革熱群聚事件,屬同一波感染。
  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陳怡主任表示,目前為登革熱流行期,請本市醫療院所醫護人員提高警覺,發現有發燒等疑似症狀病人,需加強訊問T.O.C.C.,尤其於14天內有至東南亞、(南亞等高風險地區旅遊探親及至高雄市前鎮區、新北市新莊區活動中的)病患,請進行登革熱NS1快篩(勿只做流感快篩)並通報衛生單位,才能及早通報及早防治,避免疫情於社區傳播。
    防治中心再次呼籲,現高雄市及新北市已出現本土登革熱病例,且登革熱境 外移入病例仍持續發生,暑假期間民眾赴東南亞、南亞等熱帶國家及高雄市前鎮區及新北市新莊區旅遊探親前,需清除家戶內外積水容器,出遊時應做好防蚊措施,於返家後14日內,應密切留意自身健康情況,如出現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痠痛等疑似症狀,勿自行服藥,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相關資訊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goo.gl/p1Qiqc或1922防疫專線。
    另再次提醒市民,台南市於106年6月26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一 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70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無改善 期。該公告今(107)年亦繼續適用,請市民不可輕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